我单位建设的新安社区党建示范点工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新安社区党建示范点工程(招标编号:南苑-2018110)
二、招标范围:工程位于新安社区,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安社区内的党建广告制作,概算22 *** 日历天,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价格:预算价:216255 *** *** %;中标价:192041元。
四、投标资格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关广告制作的单位,无不良记录的均可报名参加。
五、投标应提交以下资料:
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是“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交易员证及交易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 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及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社会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临东路172号)。
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财政专项资金,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银行帐户:79718100364755。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账户后,凭银行回单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521室开取收据。已缴纳区内企业年度一次性保证金的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及余公资〔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纪律条款:报名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参加开标,如一次不参加开标,将取消其在南苑街道所有项目一年内的投标报名资格,投标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标的(包含已缴纳区内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日期两个工作日前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并书面说明理由,否则仍取消投标单位在南苑街道所有项目一年内的投标资格。
八、招标人: 杭州余杭新安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曹定芳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建中        联系电话 *** 3                                                   
 
                                          ***
附件文件新安社区党建示范点工程.zip
【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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