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建立农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的公告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项目标准》(第16号令)、《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735号)精神,我单位拟建立垫江县农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现将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申报及动态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建立 

(一)本次只建立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

(二)统一标准。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入库单位条件、标准,凡符合条件者皆可申请。

(三)公开征集。备选库不设总额限制,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入库,县农委每年度末定期集中审核。

(四)随机抽取。政府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施工企业。

二、备选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申报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审查资料

(一)入库申请表;

(二)由法定代表人申请入库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理人代理入库申请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三)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庆市外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信誉要求

12016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22016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受到招投标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4、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由申请人自行承诺。申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清出。

(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类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质检(量)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须附注册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信用要求

    根据渝府办发[2014]135号、垫江府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交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投标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报告出具有效时间为本次入库公告发布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出具信用报告的流程“信用垫江”( http ://dianjiang.hlxy.com)(咨询电话)。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审查后公示发布之前,由农委对入库企业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经农委查询发现有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库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垫江县农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承诺书》;

    (十)有效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公司简介(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质量和风险控制等基本情况);

      注:1.上述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在评审现场核验原件。

    2.所有项目管理成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包含20184月至20189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审查结束后,农委对企业人员的社保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申报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公告发布媒介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公告在垫江农业信息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二)申报入库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81026900分起至1000分止;评审时间:201810 2610时。地点:垫江县农委418会议室。

    (三)申报入库资料装订要求:统一采用A4纸,自行编制目录按序装订成册,提供纸质件1份、电子光盘1份(含所有纸质件内容)光盘必须贴上标签(写明备选施工企业名称)并加盖备选施工企业公章。

    五、申报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资格企业认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申报的相关企业进行审查,评审出确定合格的入库企业,并将拟入库存企业在垫江农业信息网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社会公示   天,公示无异议则入库。对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中的企业进行考核,实行黑名单制,每年更新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中的企业名单。

    六、动态监管

    (一)加入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的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重庆市行业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诚实守信;不得从事围标、串标、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入库并承接项目;及时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有关工作;自觉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

    (二)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出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

    1、被抽取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2、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项目的;

    3、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其他处罚的;

    4、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5、自愿申请退出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的;

    6、违背建库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的;

    7、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留在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的。

    七、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建库单位:垫江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   黎晓龙

    联系电话: ***

    附件:垫江县农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非必须招标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申请入库资料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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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类型文件名称
1公告文件垫江农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施工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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