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雁湖基础设施工程(EPC(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NSJ-2018ZJ-19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落雁湖基础设施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1813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落雁湖基础设施工程(EPC(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北部空间,咸宁斧头湖湖东南区,西邻京港澳高速,南近桂乡大道。本项目总投资为119989.3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6953.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21.94万元,基本预备费5713.78万元。拟定建设工期为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管网、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新建绿化、水系、广场景观工程等(①道路工程:新建15条道路总长22.656千米;②电力工程:新建变电站、供电线路、10KV开闭所、道路照明系统、电力管道工程等;③通信邮政工程:新建邮政设施、固定电话设施、传输设备设施、数据多媒体设施、有线电视及广播设施、移动通信设施、通信管道工程等;④给排水工程:新建给水管网及构筑物、污水管网及构筑物、雨水管网及构筑物、中水管网、道路景观水系工程等;⑤绿化景观工程:公园绿地(新建六大公园,总占地246748平方米)、道路绿地(新建六条道路的道路绿地工程,总占地246748平方米)、其他绿地(包括除公园及道路之外的其他绿化用地,总占地46446平方米))。其中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580亩,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315亩。釆用EPC项目施工总承包模式,要求中标人完成上述工程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热力、轨道交通除外) *** 资质,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3.1.3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等人员能力水平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1.6投标人近5年(2013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有一项工程造价在5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和一项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及施工业绩证明必须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信息一致,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10 17 日至2018 10 23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11 12 9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无须网上提交。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地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3 D301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8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

联系人:吕格

电话: ***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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