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龙山片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以闽财建指[2017]1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山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龙山片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该项目地处龙山片区,补助金额为1650万元。该片区内存在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害规模9.21万立方,潜在规模46.5万立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挖填土方、砼挡土墙、排水沟、钢筋混凝土管、边坡防护绿化等,具体范围以福鼎市龙山片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67576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有效的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 08:30:00至2018年10月21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0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www.fjggfw.gov.cn、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德市福鼎市龙山北路149号,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764898318@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617270777@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丁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国土资源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