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莫高招【2018】第 09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大涡轮院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10kV增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德清通航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德清县雷甸镇,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浙大涡轮院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10kV增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图纸),计划工期 *** ,质量目标:合格。
招标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贰佰陆拾叁元整(招标人委托造价企业编制的招标控制价483981*92%=44526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3.4 投标人在投标前已在湖州市或德清县缴纳农民工资应急保障金。(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
3.5省外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高新区项目栏中的本项目公告附件自主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链接:http://www.dqztb.gov.cn/)。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复疑问等时间,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投标文件及其他材料递交地点为:湖州莫干山高新区管委会一楼103会议室(德清县武康镇塔山街901号一幢)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德清通航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彭工
电话:  ***
备案管理单位: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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