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红海中路(长江路至圩角河西)工程

市政工程一标段(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红海中路(长江路至圩角河西)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红海中路(长江路-江海路)路段;

(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6926万元;

(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4)工 期: 36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新建道路工程;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926.28476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资质。

3.3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必须含排水),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企业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 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tzw.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 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评标程序: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投标单位20家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1.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3.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及报价均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4.投标报价(100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随本工程招标文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锁会员系统中同步发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 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95%、96%、97%,下浮率Δ的取值范围为15%、16%、17%。

K、Δ、B值统一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工程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及工程暂列金额(含税金)]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及工程暂列金额(含税金)]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 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市张謇大道

地 址:

海门市定海路121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黄女士

电 话:

***

电 话: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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