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BCCXCG-18-03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长兴县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1 | 项 | 308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时至2018年10月19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室;
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等联系资料一份。
3. 采购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凭回执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处领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010016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11月5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届时详见大屏幕),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11月5日14:0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张云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陆工
联系电话 *** 6、 *** 传真 *** 0
3、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