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农垦东辛农场海南分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XNCGBZNTSG-2018-05

1、招标条件:

2018年江苏省农垦东辛农场海南分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苏垦集投[2018]1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8年江苏省农垦东辛农场海南分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性质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位于江苏省东辛农场海南分场的28414243444546大队管理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电灌站、防渗渠道、渠系建筑物、水泥道路等。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2843大队后区):防渗渠2.098km,水泥路2.878km,新建进水涵洞32座,排水涵洞53座,新建渠道过路涵洞4座,新建村庄过路涵洞4座,新建1.2*1.2m渠道节制闸2座,拆建1.2*1.5电站分水闸2座;

二标段(4142大队后半区,414243大队前区):防渗渠1.082km,水泥路3.5km,新建进水涵洞19座,拆建进水涵洞49座,排水涵洞109座,新建渠道过路涵洞2座,新建村庄过路涵洞1座,新建1.2*1.2m渠道节制闸1座,拆建1.2*1.5m渠道节制闸1座,拆建1.2*1.5电站分水闸4座,拆建1.5*1.5电站分水闸4座;

三标段(4344大队):防渗渠1.667km,水泥路1.83km,新建进水涵洞28座,拆建进水涵洞26座,排水涵洞70座,新建渠道过路涵洞5座,新建1.2*1.2m渠道节制闸4座,拆建1.2*1.5m渠道节制闸3座,拆建1.2*1.2电站分水闸2座,拆建1.2*1.5电站分水闸2座,拆建1.5*1.5电站分水闸2座,新建电灌站1座。

四标段(45大队):防渗渠0.853km,水泥路2.11km,新建进水涵洞15座,拆建进水涵洞28座,新建排水涵洞60座,新建渠道过路涵洞2座,新建村庄过路涵洞4座,新建1.2*1.2m渠道节制闸1座,拆建1.2*1.5m渠道节制闸1座,拆建1.2*1.5电站分水闸4座;

五标段(46大队):防渗渠1.981km,水泥路1.022km,新建进水涵洞30座,拆建进水涵洞5座,排水涵洞56座,新建渠道过路涵洞5座,新建村庄过路涵洞1座,新建1.2*1.2m渠道节制闸5座,拆建1.2*1.2m渠道节制闸2座,拆建1.2*1.5电站分水闸2座。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以上五个标段报名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均为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内);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之一(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0508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承诺书和证明包括:无不良行为(包括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5)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6)本工程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3月至20188)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保证项目部人员承诺书:若中标,由中标人法人代表亲自去招标人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招标人要核对身份证),并保证投标文件所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成员进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2天且每天不少于4小时,违者,缺勤一次罚2000元,当月发生3次缺勤时,另扣合同价的2%,其他主要技术、安全人员每缺勤一天,罚500,所有扣、罚款从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连续两月发生此项扣罚款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项目经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扣款项的,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

8)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或市《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以上(1)~(9)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1)投标人慎重考虑授权委托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此人员名单贯穿于从报名至开评标整个过程,期间不得更换。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价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性评审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技术性评审;如有重大偏差,则不通过技术性评审,作为无效标处理。

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下面两种价格评审办法,开标时在下面两种评标办法中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投标人代表产生方法为:首先由招标人做签(取所有送达标书的投标人总数,从1号到最后号),然后各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抽签确定自己对应的号码,最后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一个号码,由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办法及评标基准价系数的抽取。五个标段的值(方法一的K值或方法二的Q1K1值)统一抽取一次。

方法一: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投标报价(100)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6%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本工程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未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性评审的作为无效标处理(各标段有效投标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5家进行技术性评审,如参加评审的5家有效投标人有3家有效投标人未通过技术性评审的,则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递补3家有效投标人再进行技术性评审,依次类推)。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1015日至201810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报名与开标时为同一被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新东街道巨龙南路88号天顺花园2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报名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16日上午09:00,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核验身份证)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辛农场东方中路26

邮政编码:222248

联系人:孙约翰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东街道巨龙南路88号天顺花园23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陈工、朱工

电话: *** ***

0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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