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长兴县护城河生态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NCG-2018-6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长兴县护城河生态治理工程 | 1 | 项 | 124.5 | 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五、投标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不接受邮寄和传真)
3.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厦6楼(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莹
4.提交资料: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5. 采购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日17: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以到账上为准)。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付款单位(户名):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
银行账号: 3300164723705000065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2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11月2日14:3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工
联系电话: 传真: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