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鞍子镇大池社区土地整治项目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C-2018-0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18]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资金来自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对二标段进行第二次招标: 二标段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县鞍子镇大林等(2)个村,实施规模为290.5013公顷,新增耕地29.566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643.0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542.81
万元。 2.2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 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经理须具有 *** 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造价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所属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缴纳的2018年1-9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施工员)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县级及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中标本批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 月12 日起,直接登录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 800元/标段,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8年 11月 7日10:00时至同日11:00时。开标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时00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 传真: 2018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