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公【2018】0045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交通管理扣留车辆拖移、保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金坛区范围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汽车施救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公安交通管理扣留车辆拖移、保管项目 二、招标编号:坛政采公【2018】0045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服务期限3年。按照“就近、就简、就便”的原则,在本区范围内确定合格车辆拖移、保管单位,详见采购文件。配备熟悉车辆施救和人员急救基本知识的施救队伍,实行全天24小时救援值守,保证2人以上组成的作业小组听候民警调度,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救援、停车服务、汽车维修的内容。 2.在金坛区范围内具有固定的汽车维修经营场所,具有使用期限不少于三年(从投标之日起计算)、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且停车场地距离投标单位维修场所不得超过3公里的停车场地专供涉案车辆的停放,24小时专门人员值守,负责涉案车辆指挥停放和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3.投标人具有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资格(以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509(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1.报名申请书一份(见附件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救援、停车服务、汽车维修的内容; 3.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凭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材料;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文件;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唱标前,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进入唱标环节,采购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4、资格审查材料须单独密封。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832721553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八、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召开标前答疑会,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2018年10月24日下午14点到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5楼503会议室参加标前答疑会,如有疑问将书面文件当场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8年11月9日 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 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施女士、靳女士;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 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靳女士 联系电话:、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859588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报名申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