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棚户区改造茨泉广场道路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建发改审批【2018】2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14617㎡(不含代征道路695.49㎡);总建筑面积28028.4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526.94㎡(地下商业6157.29㎡,地上商业6875.11㎡,观光电梯391㎡,地面消防出入口103.54㎡);不计容建筑面积14501.54㎡(架空走廊9.45㎡,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44432.09㎡);新建广场13100㎡,总停车位355个;配套建设广场、道路、给排水、照明、供气、消防、环保、防雷等其他基础设施。

2.1.2建设地点:建始县业州镇茨泉片区。

2.1.3计划投资:约93452073.11元。

2.1.4建设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

2.2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申请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www.gsxt.gov.cn查询)(申请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申请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申请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须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报名无效。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8年1015日至2018年102023时59分止,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26日上午0900分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建始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址:建始县惠民小区C区2楼

人:田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财政局宿舍B栋2单 *** 室

人:余先生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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