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发改投资【2013264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弘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鼓扬街道;

2.2建设规模:新建一座1500m3高位调节水池,管网改造29.548km,供水规模4.70m3/d,供水覆盖面积19平方千米,其中南郊水厂供水2.0m3/d、马鞍山水厂供水2.60m3/d(改造后)、城关水厂供水0.1m3/d;改造DN150-DN600配水管材选用K9球磨铸铁给水管,蝶阀204个;配套建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柔性给水管道支墩、排气阀井、阀门井、排泥井等。

2.3项目总投资:2759.64万元

2.4工 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采用(简易程序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5 日上午9:00时至201810 19日下午17: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相关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115 09 30 分,上传网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7.5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6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7 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弘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沙县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

联 系 人:陈凌 联 系 人:刘燕琴

电 话: *** 电 话: ***

日 期: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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