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交通管理RFID智能卡口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182044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开发区石港公路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国升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杨 ***
采购预算金额:42.560000万元
采购内容:RFID智能交通卡口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须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00:00
开标时间: *** 09:3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供货时间: 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文件的修改澄清、补遗将以网上发布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共同编制澄清、补遗书,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所有的供应商应实时登陆该网站查看并关注相关信息。如供应商查看关注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遇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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