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津市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已由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字[2017]97号文批准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字第140882201806001号,发包许可证:晋建招字2018第024号,招标人为河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市级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津市公安局看守所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14080001591810438201

2.3建设地点:河津市阳村乡阳村旅游路以西、污水处理厂以北;

2.4 招标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0946.68㎡,总建筑面积14768.71㎡。主要建设4栋1层羁押人员用房、2栋1层办案区、1栋4层武警办公及生活用房、1栋4层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停车场、岗楼及绿化、硬化等附属设施。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    期: *** ;

2.7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36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 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ycggfw.gov.cn)注册入库,凭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此项目须注册施工企业类型主体库,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10150800分起至2018101918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11061100分。

5.2 各投标人须通过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且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110218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贰万捌仟元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E14080001591810438201)。

6.4纳账户信息: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在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标段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号:102181003539

②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    号:305181081010

③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号:3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津市公安局

地址:河津市中兴路

邮编:0433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2号楼1单 *** 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燕先生   李拥军

电话:   ***

电子邮件:sdtmyc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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