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标题: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
2、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车辆

2.2 项目编号:JLJW-CY-ZB2018003

2.3 服务地点:朝阳区运输管理处指定地点

2.4 服务内容:2018年冬季清雪外雇服务车辆。

2.5入围家数:入围十家。

2.6 采购预算:400台、单次计费不高于460元

2.8 付款方式:实际发生量核算,并按时间进度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3.2 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3 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提供最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具有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资质公司。

3.8 每家投标公司提供50台以上大型运输车辆证明及行车证复印件,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提供司机电话号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6)最近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上午9:00时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北亚经贸新闻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朗新街交汇处

联 系 人:秦国庆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联 系人:唐工

电   话 *** 8、 ***

开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汇鑫支行

账   号:22050100430100000109

 

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2

3、地域类型: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JLJW-CY-ZB2018003
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唐禹超
7、办公电话:
8、联系电话: ***
9、传真:
10、邮编:130000
11、地址:130000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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