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ZZB-1893
一.招标条件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1个标段。
项目名称:2018年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阳光棚改造项目
概况:地下车库阳光棚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1.2工程地点: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 ;
2.1.4计划工期:2018年 10 月26 日―2018年 11 月26 日;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项目。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丙级(含 *** )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 2018 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 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62-1号
联系人:邱庆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人:刘晓娜 电话: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