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通渭县李家店乡人民政府关于通渭县李家店乡崔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通文广发【20181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通渭县李家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渭县李家店乡崔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购置太阳能路灯6盏;新建硬化1100平方米;铺设彩砖600平方米;新建室外台阶;新建舞台48平方米;绿化200平方米;道牙100米;新建围墙153米;填方1000立方米;项目总预算60.13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计划工期:工期计划于20181115日开工,2019114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1009日至20181013日。报名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悦心润苑1号楼1单元701室,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009日至20181013日。

4.3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悦心润苑1#1单元701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029100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悦心润苑1号楼1单元701室。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一份。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渭县李家店乡人民政府

  址:通渭县李家店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周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定西市安定区悦心润苑1#1单元701

联 系 人:曹国斌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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