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档案局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0822Z11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档案局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档案局(业主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112日至2018122,总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施工及设备质量符合《吉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吉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任务要求》《吉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并经吉林省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检查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家注册 *** 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108日至20181012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108日至20181012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102913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3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 ***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67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档案局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

联系人:李东雁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系人:王美光

电话: 0432-6467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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