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屋面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办公楼屋面及食堂屋面)。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49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屋面维修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4.1 报名时间:2018年930日至2018109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双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411室);

4.3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拟派项目经理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及相关资料须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段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 徐主任                                    人: 施工

  话:        话: *** 2

  真:/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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