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岑溪市归义镇新圩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以 桂财教【2017】174号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 岑溪市归义镇新圩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7】174号)下达的补助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项目采购编号:WZZC2018-J2-20196-JLZB
建设地点:岑溪市归义镇
建设规模:建设一栋建筑面积为1743.48㎡、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4.55m的框架结构综合楼,该综合楼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新建48m围墙及附属工程。
采购控制价为:叁佰柒拾叁万零贰佰玖拾柒元叁角陆分(¥3730297.36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50438.02元。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采购范围:按发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9 月 25 日至 2018 年9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3:00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联系人:霍红浪,电话:、)进行现场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 年 9 月25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3:00至 18:0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报名回执在在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购买采购文件。
5.2 采购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月 29日 9点30 分,地点为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最低评标价法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支付一次,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每月10日前承包人报送上月施工进度月报表,发包人收到后15天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的80%,当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验收合格,经审计审核工程结算造价后4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下工程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保修金(或余款)返还承包人(无息)。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人民政府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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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采 购 人:岑溪市归义镇新圩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岑溪市归义镇 地 址:岑溪市永安路330号
邮 编:543200 邮 编:543200
联系人:欧禄志 联系人:陈丽妙
电 话:13977414662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