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晋宁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竞谈)(项目名称)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晋宁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竞谈)(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经贸发【2018】6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施工单位,欢迎满足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2018年度晋宁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竞谈)
2.2招标范围:晋城镇、双河彝族乡境内(县道:田坝线、核桃园线;乡道:狩猎山庄线、王福线)上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防护不足路段实施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
2.3总投资:约195万(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
招标规模:19.201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晋城镇、双河彝族乡境内
2.6项目计划工期:4个月
2.7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单位资金存款证明或上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两个月缴纳税收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为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