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跑道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跑道大修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8〕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桃仙机场
2.2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包括:对跑道、A平行滑行道、两端联络道、D滑及防吹坪进行大修,总面积约23.1万平方米,相应改造助航灯光、排水沟等设施,对H~E联络道之间的平滑及F、G、C滑的沥青道面进行封层养护,总面积为3.8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工期要求: 8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 至 *** 。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 *** 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6)业绩要求:自 *** 至投标截止时间独自完成过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机场跑道沥青混凝土场道工程(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业绩认定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显示日期为准。如以上要求资料均未能体现机场跑道沥青混凝土场道工程及合同金额等,须提供业主证明原件)。
(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 *** 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1个标段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 6 月 7 日至2018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mhgcdf@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税号信息(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 6 月 7 日至2018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招标文件费通过单位账户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司账户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300019100000260
同行/跨行行号:102100030007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
5.2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 3000 元/套,售后不退。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含手续费)后寄出,邮寄费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6 月 28 日 14:00 时,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 |
联系人:刘佳 | 联系人:董峰、李爽 |
电话: | 电话 *** 转835(823)、 *** 、 *** |
传真: | 传真: |
邮箱:736579068@qq.com | 邮箱:mhgcdf@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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