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904120120060
招标备案号:1209201703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大港施工[2017]0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轻纺生活区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滨发改投资发[2012]7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76292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轻纺生活区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立项总投资7629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轻纺经济区生活区范围内,区域四至范围:东至纺四路,南至轻纺大道,西至规划次干路四,北至世纪大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津滨海新区轻纺生活区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该工程包括世纪大道(海景大道~中荣路)交通工程,该道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1796.288米,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50米,工程范围包括沿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其中标志及支撑37套、路名牌11套、信号灯113套。本次项目招标总工程规模1796.288米,总投资额7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 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任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1 日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杭天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汉北路7号增321号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震、刘娜电话:65228891传  真:6522889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高萌电话:23239903传  真:23239903
日期: *** 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瑜电话:63381516传真:63380856电子邮箱:bhxqdgzbb@163.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号211室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