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公司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7]126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
2.4建设投资:62868 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 *** (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 *** ;
中交日期: *** 0日;
交工日期: *** 1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30 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全部建筑工程及桩基施工内容 。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正书: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正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正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正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正正书;
(5) 2015  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类单项合同金额(含补充合同)300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 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2015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建筑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正书, 2015 年以来有 房屋建筑 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工
程项目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 高 级技术职称,相关正明文件2015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 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工程项目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相关正明文件 2015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 安全负责人执业
业绩(工程项目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 至 *** (工作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6时 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正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电子扫描件,购买人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正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正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正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正金。
5.2投标保正金金额:人民币  60万  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 0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6.2截止时间: *** 0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颖
电  话:132 6028 6730
邮  箱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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