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工程施工) 已由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10100035)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ZC2016-G2-3125-SHZH
建设地点:北海港域。
建设规模:维护长度2.95 km,航道底宽160m,维护疏浚底标高-11.5m(当地理论基准面)。
招标范围:北海石埠岭航道,K4+950-7+900断面维护性疏浚清障工程,包括办理抛泥区手续,施工环保监测,交工验收前测量等内容。K4+950~7+900断面工程量2502981m³,其中砂(八类疏浚土)、泥(二类疏浚土)按各占40%和60%计,砂、泥工程量分别为1001192m³和1501789m³。施工控制坐标(北京54坐标系):A:X=2374501.5489、Y=605949.1860,B:X=2371596.3603,Y=605436.9284。主要工程内容为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合同估算价: 约4535.4015万元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4个月。
本招标范围工程量:疏浚工程2502981m3。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⑴ 资质条件: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
⑶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1年至今)承担过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含航道维护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⑷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附2016年10月份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具备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⑸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 ***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要求出具2015年12月份(含)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⑹ 其他要求:
A、其他人员要求:
①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五年有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要求出具2015年12月份(含)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 质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③ 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负责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以上;
④ 专职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⑤ 财务负责人:1人,中级会计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财务工作3年以上;
⑥ 测量负责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测量工作3年以上;
⑦ 专职资料员:1人,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B、船机设备要求:
①必须自有(或租赁)至少2艘舱容为4500m3(或以上)自航耙吸船和至少1艘13 m3(或以上)抓斗挖泥船。
②施工船舶必须提供有效的船舶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主要部分的复印件,并标明船舶目前所在地,如为租赁须出具租赁协议书原件(同一艘船舶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租用;如出现多家投标人租用同一设备,则同时租用同一设备的投标人该设备按无效处理);要求附挖泥船船舶检验证书主要部分相片页(正本需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不附船舶相片者将视为不满足要求。评标期间投标人持拟投入的船机设备上述证件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 月26 日至 2016年11 月1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至12:00,下午13:30至16:30,下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 *** 、5678542 、 5539841 。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每套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0160495009666666-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 年11 月18 日 10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交通运输厅大楼12楼1208号室
联系人:朱伟强
电话:0771- 2115325
招标代理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陈琴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8.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 533154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