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委托,对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建设项目所需实验室家具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707-1923-1071-B1

2.项目内容: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
1钢塑家具7.0

4.交货期和地点: *** 1日,大连旅顺口项目部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生产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6.2 近五年大于1000万元的单个实验家具销售合同不少于3个,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备查。

6.3 投标人须提供长度小于等于1米的实验边台1组。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 20时至 ***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开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 *** 09:30时

15.开标时间: *** 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开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 *** 09:30时前与曹杨峰、刘淑琼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江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说明:一、如不知如何支付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不知如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及时致电400-819-8786。报名时请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二、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U盘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的盖章版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 三、本次招标所有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均通过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zgsh.sinopec.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四、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六、商务付款条件:1、供货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2、交货时间: *** 1日; 3、交货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4、质量保证期:投产起24个月; 5、付款要求: 5.1 在订单签订一周内,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交详细设计方案等相关图纸资料、文字资料供买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始加工制造; 5.2 订单签订后,卖方按照订单的要求,将订单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完成出厂检验、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并得到买方批准,将所有货物运抵工程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支付订单金额的70%。 5.3 设备调试合格后,支付订单金额的20%。 5.4 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投产运行24个月。 。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曹杨峰

电话 ***

电子邮箱:wzcaoyf@sinopec.com

联系人:刘淑琼

电话 ***

电子邮箱:wzlius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张江涛

电话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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