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新大道(镜湖大道北-清塘路)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905

第一章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雅新大道(镜湖大道北-清塘路)项目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空港经济区内。

1.1.3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协助办理项目的相关报建、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配套工程(含管线综合设计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空港经财[2018]22号。

1.1.6资金来源:项目资本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新建道路全长约853.42m,西起镜湖大道北,东至清塘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标准段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N1500)、给水工程(含室外消防栓,最大管径DN500)、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内容。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 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专业(道路专业)设计 *** 资质、(排水专业)设计 *** 资质、(给水专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 *** 、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1.2.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2 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9522930分至2019年528日16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窗口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1.3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并由发布招标文件的当日起接收投标报名并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 *** 。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99.83万元,其中:

1)勘察费:招标控制价86.32万元报价,该报价不参与投标竞争,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53.82万元报价(已包含管线综合设计费14万元),该报价不参与投标竞争,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3)竣工图编制费:招标控制价20.31万元报价,该报价不参与投标竞争,投标人投标报价不按以上报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各收费按合同约定执行。

1.4.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报建及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勘察、测量、物探及概算编制等内容),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中标单位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展示展板。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6

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5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1.7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890、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6

1.7.3 联系人:陈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9楼

1.8.3 联系人:古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gdjhgl@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网址:http://gzkg.gov.cn

附件:穗空港经财[2018]22号——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局关于雅新大道(镜湖大道北-清塘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挂网版)招标公告-雅新大道(镜湖大道北-清塘路)项目勘察设计.doc(挂网版)招标文件-雅新大道(镜湖大道北-清塘路)项目勘察设计.doc雅新大道(镜湖大道北-清塘路)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20180628.rar勘察设计合同(通用版本).doc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