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的编号 E3501820102100109001  陈塘港流域金峰东河三支河黑臭治理及周边污水管线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19]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陈塘港流域金峰东河三支河黑臭治理及周边污水管线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 建设地点:长乐区金峰镇

    3. 工程建设规模:在长乐区金峰镇新建截污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截污管网总长约8.86km,其中DN150UPVC管约2862m,DN300-500HDPE双壁波纹重力管及DN600HDPE增强缠绕管共计约5998m;陈塘港流域金峰东河三支河黑臭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①外源截污:新建截污管网约3.45km,其中补水压力管采用焊接钢管约650m,管径DN500;HDPE双壁波纹重力管约2800m,管径DN400;截流井15座;污水提升泵1座。②清淤工程:对金峰东河三支河进行底泥、沿河垃圾的清疏,总清淤长度为1470m,清淤工程量为6480m3(液下方)。③补水工程:新建补水压力管,补水能力Q=0.23m3/s

    4. 投资总额:人民币3481.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  2917.27万元;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 内容: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给水、排水、城镇燃气、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给水、排水(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5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7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资质;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河道整治工程或城市给排水工程

    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8. 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及闽建〔2018〕3号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9.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10.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9228日至20193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2. 招标文件以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9325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917.2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11113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 设计费、勘察费的计费额、工作量比例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审核部门的审核数据为准。

    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电话: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世欧王庄王子塔52层 

    电话:  

    联系人: 小何、万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点:长乐吴航路178号(原邮政大楼三楼)

    监督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3505 0161 7107 0966 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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