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AZC(2021)-15

2、项目名称:潼关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潼关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项,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项目概况: (1)水质检测中心设备器皿购置:高压灭菌器、电热恒温水浴锅、超声波清洗器、小型热水器各1台,维护原设备耗材、购买玻璃器皿等。(2)工程措施维修主要建设内容:更换水塔上下水管道4处共108米,更换水塔平台铁护栏、爬梯、水塔清淤、清洗各3处,更换供水管道5776.6米,更换抽水泵管1处共80米,维修消毒设备1套,维修村供水管道漏水点70处,水源机井潜水泵维修2台,新修闸阀井11座,水源机井洗井、抽水5处,水表坑50个。(3)机电设备及安装主要建设内容:更换水源机井潜水泵7台,井用防水电缆7处共748米,更换机械式水表380台,机井启动柜9台,消毒设备购安3台。(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更换各类阀门1228个。,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 00:00:00至 ***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良好;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中成员(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 *** 18: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二楼会议室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潼关县水务局

地址:城关镇桃林路北段

联系人:潼关县水务局经办

电话:091338285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933819311

传 真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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