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共和至玉树公路起点位于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与共茶高速K49+600互通立交相接,终点位于玉树结古镇新寨,与结古连接线相接,全长约637公里。全线采用“2+2”建设模式,即:分期建设两条 *** 公路,形成双向四车道,实现共玉公路高速化。全线设计速度:原则采用80公里/小时,长约586公里/6段,占路线总长92%;河卡山、鄂拉山、姜路岭、长石头山、雁口山等局部越岭困难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长约51公里/5段,占路线总长8%。全线路基宽度:分离式采用10米,整体式采用21.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根据共玉公路多年冻土区路基工程状态调查评估结果,需要对病害路段开展勘察及整治方案设计工作。本次设计要查明病害原因,确定病害类型、规模,采取针对性措施,对路基、路面、桥涵等重点病害提出整治方案。
1.2招标范围
(1)本次勘察将采取钻探、现场试验、地温监测等多种手段综合进行。同时,考虑和后期开展长期变形、地温监测的结合。根据选取的多年冻土典型病害路段位置,对8处沉陷严重的典型病害路段作为重点勘察对象,进行断面布设钻孔,设置地温监测断面进行勘察,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详细桩号 | 路基形式 | 钻探孔数 | 钻探进尺/m |
1 | K355+000~K356+750 | 分幅路基 | 22 | 420 |
2 | K404+700~K406+520 | 宽幅路基 | 12 | 228 |
3 | K409+500~K411+420 | 分幅路基 | 22 | 420 |
4 | K421+000~K430+000 | 分幅路基 | 22 | 420 |
5 | K565+300~K566+200 | 分幅路基 | 22 | 420 |
6 | K579+630~K580+100 | 分幅路基 | 22 | 420 |
7 | K608+600~K608+800 | 分幅路基 | 22 | 420 |
8 | K634+480~K634+730 | 分幅路基 | 13 | 207 |
合计 | 157 | 2955 |
注:低温测试点布设:天然孔、坡脚孔上部0~8m每0.5m安装一个测温传感器,8~18m每1m安装一个测温传感器,孔深18m,每孔记27个测温传感器;路肩孔、路面中心孔上部0~10m每0.5m安装一个测温传感器,10~20m每1m安装一个测温传感器,孔深20m,每孔记32个测温传感器。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10处存在路基变形、排水不完善的地段布设钻孔进行勘察,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详细桩号 | 路基形式 | 钻探孔数 | 钻探进尺/m |
1 | K300+540~K300+650 | 普通路基 | 3 | 45 |
2 | K305+830~K305+870 | 普通路基 | 3 | 45 |
3 | K348+150~K348+200 | 普通路基 | 3 | 45 |
4 | K401+000~K401+050 | 普通路基 | 3 | 45 |
5 | K431+950~K432+350 | 普通路基 | 3 | 45 |
6 | K529+450~K529+620 | 普通路基 | 3 | 45 |
7 | K541+600~K542+000 | 普通路基 | 3 | 45 |
8 | K544+100~K544+400 | 普通路基 | 3 | 45 |
9 | K589+130~K589+275 | 普通路基 | 3 | 45 |
10 | K593+730~K594+000 | 普通路基 | 3 | 45 |
合计 | 30 | 450 |
注:每个段落布设3个钻探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别布设于路肩和坡脚等位置,孔深15m,钻探总进尺450m。
(2)根据勘察报告及整治方案,对227km多年冻土段公路编制病害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排水工程完善设计等工作。
1.3标段划分及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及整治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
GYBH-SJ1 | 1、对病害路段通过钻探、测试等勘察手段,结合已有科研成果、监测数据等资料,分析研究多年冻土上限深度、地温等变化情况,研判产生病害的原因,并与原勘察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2、负责编制病害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1)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2)编制施工图预算;(3)编制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招标图纸等;(4)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一般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及预算等编制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等。 |
1.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勘察报告、整治方案、整治施工图设计及各项相关图纸审查工作,包括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整治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及分标段(如有)整治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2)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 |||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资质。 |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B.公路行业设计 *** 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 资质)。 | ||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多年冻土地质工程勘察工作及一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0 km的 *** 及以上等级公路设计工作。 | |||
信誉要求 | |||
1. 不存在以下情形: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投标人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并在处罚期内。 2. 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
人员最低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 *** 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项多年冻土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4.公开时间
2019年7月25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22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9年7月24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注册资本金按照联合体中较低的一方认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编列内容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35分 a.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b.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0分 c.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 分 d.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 分 e.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 分 (2)主要人员:20分 (3)业绩:20分 (4)履约信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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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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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审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依据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编制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依据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编制了对策措施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依据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编制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 分 | 依据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编制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依据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编制后续服务安排、保证措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20分 | 1、满足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得10分; 2、满足资格条件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得基本10分; | |
2.2.2(3) | 评标价 | 工程勘察部分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1.1,E2=1.0。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工程设计部分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例>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比例得分=F-(投标人投标报价比例-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例≤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比例得分=F+(投标人投标报价比例-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10,E1=1.1,E2=1.0。 投标报价比例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得20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