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原再生资源公司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桂阳县原再生资源公司棚改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桂政发改批[2020]1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向上级争资招标人为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原再生资源公司棚改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金叶路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金叶路及延伸段改扩建2000米,排水管网3600米,绿化、亮化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清单)

2.4  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893.91万元

2.5  工期:90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明材料,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即: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 人,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指20212月至2021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页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近3个月(指20212月至2021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页为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函及其附录---五、投标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5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 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 *** 至 *** (每天上午9:00~12:00时,14301700时,节假日休息)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31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每个投标人限领一套),逾期未领取的,不予受理。暗标资料每套400元,领取资料同时投入4431室箱子内。(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求,进入交易中心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做好自我防控措施)

7.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5694313@qq.com)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68日上午930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求,进入交易中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佩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控措施,否则将被禁止入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 本项目的相关事项必须按桂阳县人民政府桂政发[2016]9号、桂政办发[2018]9号文件执行。

11.2代理服务费:60000.00

11.3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桂阳县

联系人: 周桂红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512

项目负责人:杨敏

项目组成员:谭倞、王岳成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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