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阿克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哈发改〔202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2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巴河县阿克齐镇阿克齐村 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439米,新建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4880平方米,新建人行道3710平方米。指路标牌2套、过路管涵2处。新建木栈道面积为292平方米,以及电力、供排水设施改造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HBHX2021050619800101001 | 阿克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全套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 543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3.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0日,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开出,银行保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 |||||||
邮 编: | 邮 编: | 836500 | |||||||
联 系 人: | 孟永军 | 联 系 人: | 董元元 | ||||||
电 话: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260007691@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