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主楼窗户修缮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以勘研计〔202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办公楼及南北配楼外立面窗老旧,更换为断桥铝平开窗。主楼外立面窗共计672樘,走廊门10樘。已更换窗户43樘。本次更新窗户为629樘(约2581.44m2)。更换连门窗断桥铝门10樘(约19.2m2)。安装金钢平开纱窗607个(约602.7m2)。原有铝合金防盗网拆除利旧安装506.4m2。部分附框更换。部分窗洞口配合修补。卫生间排风扇配合拆装(28套)等。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图纸工程量清单。
工程概况:主楼窗户修缮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内容包括:
1、更换门窗,安装纱窗,部分附框利旧。
2、窗洞口配合修补,卫生间排风扇配合拆装。
2.3计划工期
合同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计划完工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2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出具近五年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业绩证明文件范围:施工承包合同,其中应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工程量、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限);
(6) 人员要求:
A. 项目经理:
a)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安全员B类安全考核证;
b) 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4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 项目HSE负责人:
a) 应具有建筑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证,
b) 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4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提供HSE负责人资质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不限于: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其投标将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人员应提供近4个月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投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注:
i. 招标文件中全部业绩应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的合同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文件须至少提供包含封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有效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招标文件中全部业绩的项目所在地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ii.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中化电子招标平台网站http://e.sinochemitc.com,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新物业楼二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新物业楼二层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权代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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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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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