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上杭县兴杭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8230801800342001的上杭县工业新城江南路(杭宁路至龙达路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以杭委办[2019]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杭县兴杭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上杭县工业新城江南路(杭宁路至龙达路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上杭县工业新城连塘里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实施的江南路始于杭宁路,终于龙达路,道路中心线全长约920米(其中杭宁路至高速互通交叉口长481米,路幅宽36米;高速互通交叉口至龙达路长439米,路幅宽24米,含已由县城发公司实施的南互通交叉口约175米,此次道路设计长度约745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配套建设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以修正的概算方案为准)。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22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标准完成道路地形图修测、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缆线下地、雨污分流、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及绿化)及后续设计服务;②勘察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

2.5.2.内容:①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分析、节能评价、安全预评价等编制;②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③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道路绿化(含道路两侧退让绿化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路灯、环卫、灯箱广告线路、公交停靠站、市政管网(含给水、电力、通讯、有线、雨、污管道;雨、污水支管预留;过路管线预埋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6.勘察设计(含咨询)周期要求:

2.6.1方案设计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符合规范的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方案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设计文件(含CAD电子版);方案审批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安全预评价、社会稳定评价报告和节能评价报告等

2.6.2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方案审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符合规范的初步设计文件、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和初勘(含测量)报告;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含概算、CAD电子版);

2.6.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详勘):初设文件报批稿提交后5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详勘报告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出版的正式图和地勘报告 (含电子版)

2.6.4后续服务:从勘察设计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图的预算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6.5勘察设计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勘察设计人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

备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施工进度安排和需要,分期分标段且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作业,并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上述设计单位所报送审查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审批部门规定的送审要求。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行业设计 *** 资质或市政(道路)专业 *** 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须为勘察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年龄在60周岁以内(含60周岁),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8日至20195208:00:00前,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龙岩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5208:0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www.lyggzy.com.cn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8.费用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含咨询)按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计取,最高控制价59万元(包含专家论证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com.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杭县兴杭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县南岗工业园区邮编:3642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县瓦子街5号楼1602室,邮编:364200

电话:05975231309,传真:/

联系人:小郑。

投标保证金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号:35050169249000000225-1743 /171100100100427725013561

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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