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 应答方能够满足移动学院财务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方,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 应答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学院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产品的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中选)的。
5. 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