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炎陵县文物局的委托,对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洣泉书院展示利用工程设计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18】000144号
3、采购项目编号:LWCG2018-120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83.4724万元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费限价(元) |
1 | C060204-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1 | 834724 | 125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2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1122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要求: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加盖单位公章。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开标室)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炎陵县文物局
地 址:炎陵县文物局
联系人:刘渝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威达
联系电话: *** 邮 箱:461087751@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