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漳人社办〔2020〕41号)和《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漳人社办〔20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审核、长泰县劳动就业中心初审、长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通过,本批共有22家企业4454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合计拟给予以工代训补贴金额2227000元。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长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公示时间: *** — ***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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