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丽营镇2012年新增森林资源管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顺义区 | 公告时间 | *** 0日 10: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0日至 ***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北京明鉴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11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55.2929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女士、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94957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明鉴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顺通路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_20_1111
项目名称:高丽营镇2012年新增森林资源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555.292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高丽营镇2193.1亩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资信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 至 ***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北京明鉴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 0日至 *** (北京时间),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ggzyjy.bjshy.com.cn/syggzy/)进行项目关注。首次登陆需要CA注册,供应商CA注册操作手册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平台登录页面。
2项目关注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 0日至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在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8号北京明鉴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项目关注成功后的网上截图;(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价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上同时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
联系方式:李洪亮,6949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鉴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顺通路西侧
联系方式:高女士、郭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郭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