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县营养包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县营养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县营养包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20201236

项目名称: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县营养包采购

预算金额:817,6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始供货,每三个月供一次货,一年内供完,每批次供货量由采购方指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1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2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涉及多个产品的应逐一提供声明函。如提供不全的,则只对提供声明函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执行价格扣除。

3所投产品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如所投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开标现场,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 *** 召回或 *** 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 *** 召回或 *** 召回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2020年11月5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15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詹翔宇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467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詹翔宇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卫娜

电话:0459-4671801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总体说明

本项目采购总量:1168000该项目涉及我市肇源、林甸、杜蒙三个县。项目由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项目资金已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财政。

加强样品管理。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需提供样品,样品合格后方可供货,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加强履约验收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员或质量检测机构参与,并出具验收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中标企业生产的营养包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发现问题依据食品安全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问题营养包及涉事企业予以处理。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养包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生产明细,且在有效期内。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或GB/T 22000 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 19001)认证证书

二、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

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的要求。

(一)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

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2.包装规格:12g/袋×30袋/盒。

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

4.保质期:至少12个月。

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冲调成均匀稀薄糊状。

6.营养成分:

营养素

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

含量范围要求

蛋白质(g)

 

3

钙(mg)

200

180-240

铁(mg)

7.5

6.0-9.0

锌(mg)

3.0

2.4-6.0

维生素A(μg)

250

200-360

维生素D(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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