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已经由喀经开发促【2020】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厂

    2.工程规模:建设总部经济楼、标准厂房、配套服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PH2020092198900101001
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第一标段
建设总部经济楼、标准厂房、配套服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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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 *** ](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 或[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 *** ](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 *** (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工程师 *** (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及社会类资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岳普湖县
地 址:
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郑松涛
联 系 人:
王震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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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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