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木里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丁央寺通寺硬化路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木里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丁央寺通寺硬化路工程已由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木发改经信【2018】35号、【2019】126号、【2019】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木里藏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木里藏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木发改经信【2018】35号、【2019】126号、【2019】5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木里县博窝乡丁央组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木里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丁央寺通寺硬化路工程,全长11.16km,按四级路设计,含路基、路面、桥涵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财务要求:近3年,(即2017年至2019年)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认定)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2 0000分至20200926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5.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的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通过FCA数字证书在《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140930分,地点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木里藏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木里县委统战部

邮编:615700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20200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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