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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车谷砣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 09:27:48信息来源:灵寿县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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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寿县车谷砣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车谷砣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灵寿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咨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灵寿县车谷砣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期: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09:00 ***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河北咨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050000

    袁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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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灵寿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5号一江大厦2315室
    邮编:邮编:050000
    联系人:联系人:姜海升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7753352@qq.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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