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观溪新区纬二路(龙江南路至经一路段)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19〕42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龙江南路,终点至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总长712.16米,其中K0+024.883~K0+380段红线宽度为16米,双向两车道;K0+380~K0+430段红线宽度为16米~25米;K0+430~K687.253段红线宽度为25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观溪新区纬二路(龙江南路至经一路段)道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电力及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交通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的路面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55135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fq.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④电子保险保函(按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规定《关于启用福清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险保函的通知》执行),电子保险保函未能通过福清市电子投标保函服务平台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fq.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 6  , 传 真:  /  
联系人:  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  , 邮编:  350011  
电子邮件:  353598630@qq.com  
电话:   *** 9  , 传 真:   *** 9  
联系人:  陈工、叶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fq.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 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 6 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3 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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