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项目可研、勘测、初设、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0】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可研、勘测、初设、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项目可研、勘测、初设、施工图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十八湾沿线,西起闾江口观景台提升泵站,东至盘湖湾;
2.3工程规模与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二期工程,包括蓝藻围隔工程、拦藻带工程及深潜式高压控藻装置工程, 其中,蓝藻围隔工程西起闾江口观景台提升泵站,东至盘湖湾,新建围隔总长 2690m; 拦藻带工程作为试验段,采用新型的复合纤维浮动湿地拦藻带技术,面积 125m2;深潜式高压控藻装置工程为在盘湖湾、杨湾及渔港分别新建 1 个深潜式高压控藻装置, 实现对导流富集蓝藻的原位处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十八湾沿线,西起闾江口观景台提升泵站,东至盘湖湾。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蓝藻围隔2690米 ,复合纤维浮动湿地拦藻带125平方米,深潜式高压控藻装置3座。项目总投资匡算3499.8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勘察测量工作以及编制设计概算工作、工程设计各阶段的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6设计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3)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4)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2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7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8设计文件提交份数: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8份,概算8份,初步设计图8份,施工图8份;
2.9误期违约金:中标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误期违约金不设上限。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专业咨询 *** 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专业 *** 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须提供由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专业 *** 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公告及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使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58.215.18.247:2091/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人请自行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资料,同时上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3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报名。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5.1 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3日上午9:00~下午16:00时,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平台内支付),售后不退。
5.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开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照《无锡市水利工程诚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山路199号2号门)12号楼2楼开标9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无锡市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
联系人:张成东、曹佶
电 话:
邮 箱:wxztzb@163.com
日 期:2020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