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 *** -480222】JXQB-0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具柜、酒壶架等制作安装(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 *** -480222】JXQB-0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无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工具柜、酒壶架等制作安装。
2.2 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红坝园区。
2.3 项目概况: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位于五粮液产业园区红坝新区内,不新征土地,规划用地约335亩。本项目拟建酿酒车间3栋,收酒房4栋、糠壳蒸煮车间1栋、粮曲库1栋、辅助用房1栋,并建设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89万平方米。本项目为招标人满足酿酒生产需求,需采购工具柜、酒壶架等一批。
2.4招标范围: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工具柜、酒壶架等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涉范围。
2.5 质量保证期:1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从双方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交货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不锈钢柜的销售或制造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20:00至 *** 09: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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