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峡江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规划设计服务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峡江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规划设计服务招标

2、工程位置:峡江县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新建标准厂房,用地面积100 亩(后附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用于生产用房。

4、设计工期:方案设计阶段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按方案深化、初步、施工图三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 50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设计,在接到招标人初步设计通过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设计招标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包含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气、防雷、给排水等)、室外市政(管线、内部道路、路灯)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编制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含图审完善和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每月至少到场1次,业主另有事情,须48小时内到场。

9、规划设计费(含地勘):本次招标设置设计费要约价88万元,各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要约价格,未响应招标人要约价格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

2、主持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具有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且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至少具有规划、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市政、园林工程等专业设计人员各一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

四、设计任务及深度要求

本次招标设计成果应符合本设计任务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有关地方法规、规章之规定,并达到方案报建深度要求。

五、设计补偿费:

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在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一名,确定为中标人,剩下的二名中标候选人位给予壹万元补偿费(补偿费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正式设计服务发票);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和中标人不予补偿。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518 900前;

2、开标时间:2018518 90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doc

       规划面积图.rar





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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