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存院北围外滩景观生态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2018005批准先行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内,地处禅西新城核心区,东平河与汾江河的交汇点,与罗村光明新城、南庄绿岛湖隔河相望。项目基址属于王借岗片区的一部分,地块呈三角形,北面与西面临水,南面有汾江河堤绿道,并与扩建中的王借岗公园相邻,占地面积约为168833.24㎡(其中原有旧厂房面积:55142.95㎡)。本项目满足防洪排涝基础上,对沙口生态园至季华北路存院围外滩工业园地块进行景观生态提升整治。通过利用原有生态优势以及旧厂房建筑,建设文创、文体、康乐设施于一体的滨河精品公园。工程的总投资约人民币12000万元,建安费估算人民币10000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提交工程勘察文件,并完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出具正式施工图。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存院北围外滩景观生态提升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管线探测,地形测量,方案设计主要包括提出景观生态设计理念、功能分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休闲活动区、滨江观赏区、自然体验区、文化创意产业区、健身活动区等)、与周围环境关系协调(含水利设施协调、地形系统)、绿化系统(含植物配置)、原厂房建筑的合理利用与活化方案、出入口及慢行系统、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如灯光夜景、景观小品、标识系统、卫生设施等等)、其他有关工程及相应的工程估算等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及施工阶段的设计跟踪、变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咨询等相关后续服务。

勘察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30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①或者同时满足②和③)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

③具备水利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专业 *** (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①或者同时满足②和③)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类 *** (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专业 *** (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叁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

4.3.1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如是联合体,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

4.3.2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需提供网上页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以广东省水利厅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和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查核的为准。(如是联合体,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专业 *** (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及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类 *** (或以上)资质的)工程勘察单位提供的为准)

4.3.3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为准;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和佛山市水务局办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需提供网上页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5月至2018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81230900分起至 2018127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122509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并到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 1225日 时 00 ,截止时间:2018 1225日 时 30 

7.1.2开标时间:2018 1225日 时 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其中,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参加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即出席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六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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