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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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建设内容: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暖通工程、堆场道路工程、控制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岸电设施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导航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内
2.2招标范围: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及从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含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项目前期报建工作、设计审查的报批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建设期间的服务和配合完善竣工图纸及资料等)。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设计人于签订设计合同后,60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并交招标人组织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
(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按业主进度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各阶段的概算、预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上述时段内。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3.3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资格,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4.2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只能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
3.4.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录),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
3.4.4 联合体承担勘察工作的一方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
3.4.5联合体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3.4.6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4.7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财务状况:2015年至2017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
3.5.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备注:办理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必须递交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
联系人:盛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邮 编: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录
1.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成员一名称:
日期: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