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项目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晋城消防中队、晋城交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已由昆明市晋宁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晋城消防中队、晋城交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7】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
2.2 招标范围: |
2.3 总投资: |
招标规模: |
2.4 资金来源: |
资金落实情况: |
2.5 项目实施地点: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2.8.1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晋城消防中队、晋城交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8.2建设规模: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城派出所、晋城消防中队、晋城交警中队营房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龙潭路晋宁区第四中学以南。该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其中,晋城派出所用地面积8006.07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晋城消防中队用地面积6693.37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晋城交警中队用地面积6955.98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2.8.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4服务周期要求: 勘察服务周期: *** 。承包人在接到业主的进场通知书后 *** 内进场,完成承接的勘察工作后提交成果书。 设计服务周期: *** (与勘察周期同步)。 2.8.5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21/T1214-200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管理机构的评审、备案。并对其负责编制的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设计方案通过规划许可,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
3.3 其他: 3.3.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 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 (3)投标人2012年12月至今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不得少于两项(含两项),2012年12月至今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两项(含两项),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类似工程勘察业绩指建筑面积15000m2以上或勘察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群体建筑,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建筑面积15000m2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群体建筑。 3.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3项目负责人: (1)勘察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企业,具有5年及以上勘察工作经验,近5年(2012年12月至今)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的勘察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 ***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企业,具有5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2年12月至今)担任过2个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3.3.4 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5 投标人、投标人法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为近3年,即2014年12月至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都必须查询。 3.3.6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登记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0:43 至 ***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区昆阳大街9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昆阳大街775号靠街4楼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湾流海二组团7栋1单 *** 室 |
招标联系人:赵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彭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9 *** |
监督部门名称: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0 |